捍衛兒童的數字主體地位
http://m.17grow.cn2026年06月08日 09:56教育裝備網
對話人:
紀秀君 本報記者
鄭素華 浙江師范大學兒童發展與教育學院副教授
我們需要主動構建以兒童為主體的數字文化引領策略,推動數字技術賦能而非支配兒童文化,在技術與童年的辯證關系中捍衛兒童的數字主體地位
童年的文化基底已發生變化
記者:“新”童年研究側重從社會、文化、歷史層面透視、理解童年,在您看來,該怎么理解數字時代的童年?
鄭素華:這個問題非常具有啟發性。數字時代的童年,要放到童年的歷史語境中去理解。上世紀80年代,尼爾·波茲曼在《童年的消逝》一書中指出,童年的概念是文藝復興的偉大發明之一,也許是最具有人性的一個發明。按照“新”童年理論,他的這一觀點其實是一種社會建構論的童年立場。這種立場特別強調童年的社會文化屬性,也就是說童年會隨著不同時代政治、經濟、文化等的變化而變化,不存在一種理所當然的、普遍的、抽象的童年模式。我們無須過度擔憂數字時代童年會不會消逝——實際上,只是童年發生了變化。
當前人類社會正經歷前所未有的變革,從傳統社會邁向以人工智能為核心技術驅動力的數字社會。數字童年的出現是數字時代發展使然,是社會變遷引發的童年形態的一次深刻轉型。其加速改變著傳統童年的自然成長節律,重塑著兒童的社會化進程,進而形成一種技術深度嵌入兒童成長的后人類童年景觀。
從文化的角度來看,數字時代童年的文化基底已發生了根本變化。前數字社會的童年建構主要依托紙媒、童謠、線下游戲、民間文化資源等作為載體,而在當代社會中,動漫、有聲書、在線兒歌、短視頻等視聽媒介越來越成為兒童生活的一部分,它們悄然改變了兒童文化的形式,構成了童年經驗的新基礎。這一過程不僅是媒介形式的更替,更意味著童年的數字化重構:兒童的審美取向、興趣愛好、語言表達,乃至價值觀,都不斷受到形塑。我們需要主動構建以兒童為主體的數字文化引領策略,推動數字技術賦能而非支配兒童文化,在技術與童年的辯證關系中捍衛兒童的數字主體地位,保護童年作為文化意義活化空間的獨特價值。
警惕“信息繭房”式的封閉童年
記者:兒童正在經歷的日常生活,是理解童年圖景的基點。信息技術的洪流,會怎樣影響兒童的文化參與和身份認同?
鄭素華:0—6歲是兒童文化感知與自我意識萌芽的關鍵期,也是最容易被信息技術潛移默化塑造的階段。當前信息技術的洪流對兒童文化參與和身份認同的影響是多重的。
就文化參與的路徑而言,呈現出拓寬與窄化并存的復雜特征。一方面,數字技術為兒童打開了新世界,極大地豐富了童年的文化生活;另一方面,數字平臺的算法推薦機制正催生著“信息繭房”式的封閉童年。這對兒童成長極為不利,他們的文化空間可能過早被固化,其文化消費也往往深度受制于商業資本的邏輯,導致兒童的文化參與很容易被異化為一場資本的狂歡,這一趨勢值得警惕。
數字技術也深刻顛覆了傳統的文化習得模式。在傳統的前喻社會中,成人是掌握知識的權威,兒童扮演著社會學徒的角色。文化習得呈現成人向兒童單向傳遞的特征。然而,進入數字社會,兒童的信息獲取渠道日益多元,電視、手機、平板電腦、戶外屏幕等構成了復雜的多媒介交織環境,這極大弱化了傳統童年成長模式中“成人守門人”的角色。
這一變化,一方面讓兒童身份認同提前萌芽了,另一方面也帶來兒童身份形塑過程中的認知偏差風險。尤其是低齡兒童,難以區分虛擬和真實世界,容易把數字媒介中的一些虛構形象作為模仿范本。如《喜羊羊與灰太狼》熱播時,有孩子看了之后跟媽媽說,要帶一個平底鍋去幼兒園,媽媽就讓他帶了。結果,孩子拿平底鍋去敲其他孩子的頭。這一案例表明,隨著兒童媒介接觸機會的增多,他們面臨的數字風險也在上升。對此,我們需要加強兒童文化的數字倫理建設,讓優秀文化來豐富兒童的精神生活,防止“劣幣驅逐良幣”,引導好兒童的數字自我建構。
兒童是捍衛童年的一股天然力量
記者:從需要話語的童年到權利話語的童年,實際上強調了兒童的“參與”能力與權利。守護童年,兒童能做什么?
鄭素華:過去我們更多把兒童看作是需要被照顧、被保護的對象,轉向權利視角,實際上就是承認兒童不是被動接受安排的客體,而是擁有自己的想法、觀點,有表達及參與權利的獨立主體。
如今,數字技術使知識獲取更加便捷,兒童看待世界的視角更加多元。與此同時,兒童自我認知與獨立意識的覺醒時間也在不斷提前。我曾跟一些家長交流,他們發現孩子從幼兒園時期就開始出現“叛逆”跡象了。這種“叛逆”恰恰是孩子自我意識萌發的表征。因此,在數字時代,我們不能簡單地將童年視為一個成人保護的被動階段,而應著眼于培育兒童的數字主體精神。兒童是他們自己童年的主人,也是捍衛童年的一股天然力量。如果成人適度放手的話,他們可以并且有能力更主動地參與自身童年的建構過程!靶隆蓖昀碚摰囊粋核心觀點認為,兒童是積極、主動的社會行動者,能夠以自己的方式參與到社會生活中。
現在,很多幼兒園都在積極培養兒童主體性,一些幼兒園嘗試讓兒童自主選擇區角活動、玩伴等,還有一些幼兒園把兒童哲學引入教學,讓兒童在辯論中鍛煉思維。這些都有利于發展兒童的自主選擇、參與和決策能力,也是尊重兒童權利的表現。其實,保護兒童和尊重兒童權利之間并不矛盾,我們需要在保護兒童和發展兒童主體性之間維系一種恰當的平衡。數字時代的童年守護,不應再是成人單向的守護,而應是一種有兒童參與、重視兒童數字權利的新型守護——一種線上線下融合的多模態守護。
。ū緢笥浾 紀秀君 采訪整理)
責任編輯:董曉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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